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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内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 文章来源:大数据学院学工处   发布时间:2022-06-17 23:08:31   阅读次数: 次 字体:[ ]
  • 饶职院学工发[2021] 4




    关于我院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办法》(院发[2020]9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除2021级学生以外的全体在籍学生

    二、奖学金类别、金额及获奖比例

    详见《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三)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2020-2021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

    五)无拖欠学费。

    四、评审原则

    1、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同时满足数项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请;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的组织评审工作,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的评定工作。

    五、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办法》要求进行评定。

    2、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均要求手写填表,不得有涂改、漏填等不认真填表行为。

    3、在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公示、发放等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杜绝一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

    4、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或未交清学费的学生,要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取消其参评资格

    5、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112月10日16:00之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获奖学生申请表及汇总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表需按照汇总表进行排序,大专学生报陈新宇老师,中职学生报余林芝老师),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3089451337@qq.com(学生申请表无需发送电子版)。各类奖学金表及汇总表见附件。

    期间如有咨询、投诉等,可与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93-8475035



                                        学工处

                                  2021年11月29日

    校内奖学金评定通知.docx